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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 | 陈昊:战略购买发现药品价格“真相”

2021年1月1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逐步解决看病贵的问题提出这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关于推动药品集
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文件,并从明确覆盖范围、完善采购规则、强化保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运行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举措。2021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
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提出,“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既是我国药品供应保障体
系的重要建设内容,也是市场机制在药品价格治理和管理上的重要制度安排;既体现了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的最主要形式,也体现了政府对医药服务这一准公共产品进行的有效适度干预。
专家介绍

陈 昊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广东卫生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执业药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医疗保障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主要研究方向:卫生事业管理、药品质量监管体系、药品政策与管理、制药企业管理。超过25年的医药行业工作经历,多项国家药物政策主要研究和设计者,多省药品集中采购方案设计者、咨询专家。著有《制药企业质量体系与最新GMP实
务》、《药品互联网销售国际监管研究》、《药品购销两票制政策透视》、《药品管理学》、《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研究》等。
01
战略购买推动集团采购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保体系,意味着医疗保障制度从过去仅仅覆盖少数人群的福利制度向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转轨,意味着这一公共产品承担着为全体人民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历史重任,促民生、保基本是其当仁不让的制
度功能。
在此阶段,全面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意义重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是全民医保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通过战略购买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协同政府有效适度干预的必然结果和制度要求。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制度化,既是公立医疗机构体系药品供应保障的制度安排,也是药品价格管理的方法和工具,还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技术手段之一。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全民医保制度通过发挥战略购买机制,充分利用医保基金具有的海量用户、海量资源与海量数据,在医药服务市场上实施集团采购、聪明采购,既有效保障医药产品服务供给,又通过市场机制最大限度提高医保基金
使用效率、节省不必要的医保基金支出,用切切实实的行动充分保障医保基金的运行安全。
同时,通过医保战略购买这一具有市场优势的力量,可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催化引导医药行业正向价值观的建立完善,用合法合规合理、符合市场机制原则的方式,引导和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02
战略购买提高议价能力
从运行机制上看,常态化制度化的药品集中采购是分级分类的采购。分类采购,是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本身作为政府采购的必然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根据采购金额大小、供应商数量多寡、竞争激烈与否
等情形,分别采取独家供应商谈判、两家供应商邀标议价、多家供应商集中招标等方式进行制度安排。
考虑到医药产品的特殊性,对急抢救药品、妇女儿童用药品和供应不足的部分药品实施挂网采购;同时仍然保有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特殊采购管理方式。分级采购,就是在分类采购的基础上,由国家、省级和地市三个行政层级,对公立
医院使用药品实施集中采购的运行方式。
国家层面上所做的药品集中采购包括两个类别:
一类是仍处于有效专利期内、价格相对较高、群众费用负担相对较重、会占用或消耗较多医保资金、临床上存在明确需求的独家创新药品。针对此类药品,省级/地市层面的采购部门或议价主体往往缺乏足够的谈判能力或者谈判动力,实施带
量采购无法有效降低采购价格。
这时,由国家层面组织实施全国级别的价格谈判,以战略购买的方式针对全国市场更容易形成强有力的议价能力,更有利于争取到合理甚至在全球处于较低水平的创新药价格,使民众能及时利用到最新的医药科技创新资源,促进临床医疗水平
及时跟踪国际先进水平。
常态化制度化的医保目录准入谈判,既是对创新药医保支付标准制定的过程,也是引导创新药企对创新药进行合理定价的政策工具,更是创新药基于市场化手段实现价格发现的重要途径。

另一类是原研企业+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企业数量≥3家、临床使用较多、消耗医保资金较多、为群众带来较重费用负担的成熟药品,一般为过专利期原研药以及锚定原研药进行虚高市场定价的国内仿制药。
针对此类药品,省级/地市层面的带量采购议价主体同样缺乏足够的议价能力,以地方有限的市场规模无法形成真正的以量换价、量价挂钩效应。
一定程度上,导致国际惯例中的药品价格专利悬崖效应在中国迟迟无法出现,过专利期原研药和相关仿制药长期保有高昂市场价格,高昂价格空间又成为仿制药行业虚高定价机会主义行为的源泉,进而导致营销中间费用畸高、商业贿赂盛行、
带金销售司空见惯,既极大侵蚀医保基金、损害民众利益,又毒化社会风气、败坏医药行业形象,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后果。
鉴于此,自2018年末开始,国家医保部门组织开展了多批次的全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目前政策效应已经得到极大凸显,不仅节约了过千亿的医保基金,也开始打造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用战略购买机制,以市场化方式,实现了过专利期原研药的价格发现和价格合理回归,既有效降低了过专利期原研药的市场价格,也把锚定原研药定价的仿制药价格降低到合理水平;同时将全国集采所形成的
市场价格作为相关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基准,也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内容。
依据《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要求,省和市层面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分级采购的一种组织形式和组成部分。省市层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对象是原研企业+过评企业数量<3家的化学仿制药品种,
以及中成药、生物药和其他类别药品。此类药品的采购方法和价格发现机制仍有待于通过地方的不断实践去形成和完善。
03
战略购买发现药品价格

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明确提出公立医院使用药品要做到应采尽采,可以理解为通过带量采购这一市场机制实现对临床上使用的所有药品的价格发现。依据市场化的招采行为发现价格,再根据所发现的价格制定相关的医保支付标准,这正是医保部
门既负责药品招采又负责药品价格管理的职能安排体现,在保障高效率的招采同时实现药品供应保障、医保待遇和相关支付方式制定、医药行业价值观正向引导等综合目标。
通过国家和省、市三个层面对临床上使用的所有药品实施分级分类带量采购,既包括对创新药的医保准入谈判,也包括对成熟药的集中带量采购,实现应采尽采全覆盖,是以医保战略购买的方式对中国市场上所有药品价格和价格行为的一次全
面治理。
这样的价格管理方式,既体现了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的最主要形式,也体现了政府对医药服务这一准公共产品进行的有效适度干预。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以促进实现兼顾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的综合平衡目标,是我国全民医保制度给全球健康治
理事业所做的巨大探索性贡献,值得期许。
